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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專題
發布時間:2022-05-19
2021年1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這部關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權利的法律寶典正式施行了,它囊括了我們一生可能經歷的民事活動。
2022年5月28日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頒布兩周年,今年的主題為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。
就讓我們點開下面的小故事,看看這本法典是如何守護我們一生的。
一、胎兒有權利繼承遺產、接受贈與等;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,不直接撫養他們的生父或者生母,也應當負擔撫養費。
二、考慮到現在孩子的年齡、智力相適應程度和認知辨認能力,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。
三、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,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。
四、因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,可以征用組織、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。使用后,應當返還。毀損、滅失的,應當給予補償。
五、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,歸國家所有。
六、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,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,另一方也應當給予補償。
七、違背他人意愿,以言語、文字、圖像、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,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。注意這里的他人,包括男性。
八、民法典對旅客霸座、搶方向盤等社會熱點問題作出了回應。
九、民法典新增了離婚冷靜期制度,協議離婚的,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再申請頒發離婚證。
十、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,自動續期。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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